2015宜宾二胎新政策解读

导语 2015宜宾的二胎新政策会带来什么样的变化呢?这些政策将会影响到计划二胎生育的哪些方面呢?宜宾本地宝小编为您解读政策!

  宜宾二胎新政策

  3月20日,《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(草案)》通过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,宜宾"单独两孩"政策正式实施.以下八种情况可以生育两孩。

  1、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,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有可再生育的;

  2、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女的;

  3、农村人口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伤残军人的;

  4、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甲以上伤残军人的;

  5、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只有一个生育能力的;

  6、盆轴山区和经济建设区的市批准的盆地在内的山区乡(不含行政区域内的平坝、丘陵、河谷地带)农村人口中,缺乏劳动能力的独生女户;

  7、盆周山区县的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户口中的独生子女户;

  8、婚后患不育症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》收养一个子女又怀孕的。

点击关注本地宝
返回首页

热点推荐

最新阅读

反馈 提问